再比較一下香港和台灣,一向「着/著」「裏/裡」都不同,那不足為奇。
「衛」寫成「衞」,但台灣教育部國語小字典卻用「衛」,根本不收「衞」字。
「唇」寫成「脣」, 台灣教育部卻又出奇的一致。說文解字是脣,但唇字已從北宋開始混用作脣,直到現在坊間大部份的書都用,拼音輸入法的默認也是唇。唇字已經用了差不多一千年了,為什麼忽然要換回去呢?
似乎對字詞表不服的並不止我一人,中大的粵語審音配詞字庫和台灣的異體字典也並不一致。這個字表只能用來規範小學生寫字,沒有什麼權威可言。其實到了高考,繁簡體字作答都可以接受了,管小學生管這麼嚴又有什麼意義呢?
令我決意把字表扔掉不理的是個「粧」字,它說「粧」才是正體,「妝」是異體,我完全接受不了。碧玉妝成一樹高,寫成「粧」的話就好比把樹砍下來做成梳粧檯。化妝最重要是只見美女不見脂粉吧。寫成「粧」太沒美感,而且也沒有根據。
然後我很慶幸香港和臺灣都沒有出法定官方字表,讓大家有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異體字。我也覺得有些許幸運我的小孩沒有在香港讀書,我可以教他們自己選擇的字和教材。
與此同時,也很高興中國大陸在大部份人都不識字的時候早早制訂了簡體字表的官方標準,方便我們做計算機語言開發。
這算不算雙重標準呢?
Ref:
羅冠威 (2019)。釋「脣」與「唇」字 : 兼論其成為異體字之源流。輯於嶺南大學中文系 (編),《考功集2018-2019 : 畢業論文選粹》 (頁1-41)。香港 : 嶺南大學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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