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

離家出走後的一言為定

還有三個月四歲。

今天圓圓離家出走,出門走過了三所房子,站在牛棚前面,被養牛的工人攔下。她自己不肯回家,我只好去抱她回來。

她說要獨立生活,自己工作,自己做飯,一個人住。兩年前糰仔大概三歲時也說過類似的話,我甚至記得我小時候也是這麼想的。

我問,你能工作嗎?她說,能啊。那你會做什麼呢?她說,賺錢。我說,比如你去找工作,別人問你能做什麼呢?她說,我識中文字。我啞然失笑,她倒知道識中文字是謀生技能啊。她現在大概能認160個字吧,距離自主閱讀還有漫漫長路呢。

我說,你不是想做醫生或者工程師的嗎?要唸很多書才懂得做的啊。你最少和我們待在一起直到十八歲,可以嗎?到時你可能想去別的地方讀書或者工作,我答應不會阻止你的。你可以搬出去住,也可以時不時回來吃飯。當時我對糰仔也是這麼說的。

後來她才說起離家出走的原因,她早些時給了我一支乾枯的花🥀,我隨手往窗外扔了。她說這是給我的禮物,怎麼可以扔了呢?你要是再扔我送你的禮物,那我以後再也不送禮物給你了。她還說,要是你再也不扔我送你的禮物,我大個出去工作回來吃飯,一言為定。

我強忍著笑,說,糟糕,你上午給我的香蕉皮我扔了。她說,香蕉皮不好吃的不是禮物,我說那支花也不好吃的啊。她認真起來,我倒打起退堂鼓,暫時不討論到底怎麼分辨禮物和垃圾這麼高深的哲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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